5月6日,記者從省招考辦了解到,2013年上半年外省轉入自學考試考生考籍轉移辦理時間為5月6日—10日。考籍轉移由考生本人辦理,留取指紋。
外省轉入的考生到我省招考辦辦理轉入手續時,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的原件:本人身份證;原所在省的考籍轉移通知單和單科合格證;外省自學考試準考證和我省自學考試準考證。
每年4月、10月在外省考試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的原件:原所在省戶口證明或暫住證明(居住證明);原所在省工作證明或學習證明。每年1月、7月在外省參加考試的考生,如果當年我省安排加考,也需提供以上證件和證明。
省招考辦在接到其他省轉出的自學考試考生考籍檔案后,于每年的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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