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北京市有關專業發展的需要,經與主考學校相關專家協商,決定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護理學專業(專科)、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專科)、城市公共交通營運管理專業(專科)、心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酒店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等七個專業的考試計劃做出調整,調整后的課程設置將更突出理論夠用、強化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新修訂的考試計劃自2015年4月考試開始執行。上述調整專業2015年考試時間安排及推薦用書將與其他專業一并另行發文通知。請有關單位做好宣傳工作。
現將調整情況公布如下:
一、學前教育專業(專科)
此次調整涉及兩個選考組中的部分課程,具體調整及替代關系說明如下:
備注:00413,00414現代教育技術及現代教育技術(實習)都通過方可頂替新課程。
二、護理學專業(專科)
此次調整涉及一個選考組中的部分課程,具體調整及替代關系說明如下:
備注:00413,00414現代教育技術及現代教育技術(實習)都通過方可頂替新課程。
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專科)
此次調整涉及一個選考組中的部分課程,具體調整及替代關系說明如下:
四、城市公共交通營運管理專業(專科)
將“汽車概論”(課程代碼 04442,5學分)課程的考核方式由原來的筆試+實踐調整為筆試,原筆試+實踐考核方式的“汽車概論”課程合格成績,可替代新考核方式的該課程。
五、心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
1、取消“教育原理”(課程代碼00405,6學分)和“美育基礎”(課程代碼00409,4學分)兩門課程,新增“中國文化概論”(課程代碼00321,5學分)和“公共關系學”(課程代碼00182,4學分)兩門課程。通過“教育原理”或“美育基礎”任意一門課程的合格成績,可以替代“中國文化概論”或“公共關系學”任意一門課程。
2、此專業接考規定調整與新舊課程替代關系如下:
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心理學類專業畢業生可直接接考本專業。
②其他類專業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普通心理學(課程代碼02106,8學分)、社會心理學(二)(課程代碼02047,6學分)。
凡通過實驗心理學及實驗心理學(實踐)或心理測量任意一門的合格成績,可以替代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二)中任意一門課程。
六、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
取消“建筑效果圖表現技法”(課程代碼08542,3學分)、“建筑裝飾構造與施工”(課程代碼08544,5學分)和“裝飾裝修工程預算”(課程代碼08545,3學分)三門課程,新增“房地產項目管理”(課程代碼02659,4學分)課程。 “建筑效果圖表現技法”、“建筑裝飾構造與施工”、“裝飾裝修工程預算”已通過的合格成績,除用一門替代“房地產項目管理”課程外,其余的仍可作為補足外語學分使用。
七、酒店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
1、取消 “餐飲美學”(課程代碼00987,4學分)和“中國飲食文化”(課程代碼00986,6學分)兩門課程,新增“中國文化概論”(課程代碼00321,5學分)和“現代管理學”(課程代碼00107,6學分)兩門課程。 “餐飲美學”或“中國飲食文化”任意一門課程的合格成績,可以替代“中國文化概論”或“現代管理學”任意一門課程。
2、此專業不再設置加考課程,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均可直接接考本專業。
北京教育考試院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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