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10月自考的新生可于10月9日領取準考證,這是從北京教育考試院了解到的。
領取準考證時,考生要帶好從信息復核單上裁下的領取準考證憑單以及有效身份證件。如果考生當天不方便領取,可找人代領。代領人也要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區縣自考辦發放準考證的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老師提醒,準考證不但是考生進入考場的憑證,也是申請論文、辦理畢業等自考各環節手續的必帶證件。考生領到準考證后要妥善保管,以免遺失,也不要涂改、損壞。
如不慎遺失準考證,考生要在新生注冊期間持身份證到所注冊的區縣自考辦申請重新制作準考證。重新制作的準考證與當期注冊的新生準考證同時發放。在未領到重新制作的準考證前,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向區縣自考辦申請簽發臨時準考證,以便參加當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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