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10月自學考試停考專業(專業課)考試的通知
考試時間:
10月16日(星期三)8:30—10:0010:30—12:0014:—15:30綜合考試(一)綜合考試(二)綜合考試(三)
考場安排:
考試科目考場綜合考試(一)427室綜合考試(二)427室綜合考試(三)427室
考試地點: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089號,長春理工大學東區校部辦公樓西側427室(圖書館對面右側)
乘車路線:292路、162路、277路等(繁榮路威尼斯花園站下車)
停考專業上機考試考場規則
一、 考生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進入指定考場,參加考試的軍警人員應著便裝,不準帶槍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放在桌面醒目位置,同時以備查對。
二、 遲到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經監考人員確認,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三、 考生入座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計算器、電子記事本、手機等,不得攜帶任何儲存設備(包括移動硬盤、光盤、U盤、掌上電腦)書包,大衣等物品一律放在考場指定位置。
四、 考試前10分鐘,根據監考人員的提示,考生按照《上機考試注意事項》的要求,錄入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信息,進入考試系統,經監考人員核實無誤,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答題。
五、 考生對試題不理解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遇計算機系統故障,可舉手示意,由監考人員處理。
六、 考生按照考試系統的要求答題并保存答題結果。除完成題目要求的內容外,不得在答卷內填寫其他任何與考生身份有關的標記,否則答卷作廢。
七、 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提前交卷的考生須舉手示意,待監考人員確認后方可離場。考試結束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執行交卷操作,并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考生使用過的紙張一律不準帶走。
八、 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借看他人的答卷,不準遞條、做手勢等,不準執行與考試無關的計算機操作,對于違反紀律和作弊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九、 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十、 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答題、保存、交卷的考生,考試系統將不能正確記錄信息,考試成績無效。
十一、除本考場考生、主考、監考、巡考外,其他人員不準進入考場。
2013年10月10日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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