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現代化管理手段在自學考試工作領域的推廣使用,科技考務進程的不斷深化,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水平得到不斷提升,管理日趨規范,工作效率明顯提高,我市自考事業保持了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各項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務考生,實現科學發展。在認真梳理業務流程、并對近年來自考各項業務進行全面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經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現決定自2010年1月份考試開始,對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業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詳見附件)。
現將調整后的業務辦理時間安排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業務辦理時間安排
序號
考試期
注冊、報考、繳費時間
成績發布時間
成績復核申請時間
畢業申報時間
論文申報時間
學位申報時間
11月份上一年度12月1日至10日3月12日3月12日至16日上半年6月8日至12日上半年6月9日至14日上半年3月17日至23日24月份當年1月5日至15日6月8日6月8日至12日35月份當年3月20日至24日9月1日9月1日至5日47月份當年5月15日至20日9月12日9月12日至16日下半年12月8日至12日下半年12月9日至14日下半年9月17日至23日510月份當年8月25日至9月5日12月8日12月8日至12日611月份當年9月20日至24日次年3月1日次年3月1日至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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