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金融(專科)等22個專業已于2011年12月起停止接納新生報考。為做好停考專業過渡期(2013—2015年)內考試安排和辦理畢業等相關工作,河北省自考委制定了相關課程管理辦法,自2013年上半年執行。
根據規定,已通過考試的停考專業課程成績依然有效。過渡期(2013—2015年)內,停考專業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含畢業論文或畢業綜合考核)正常安排考試。考生未通過考試的課程,如現開考專業中開設有相同的課程,考生可隨現開考專業報考;如現開考專業中沒有開設相同的課程,考生須根據《停考專業課程頂替對照表》選擇頂替課程考試。考生所考課程達到原專業考試計劃所要求的課程門數后,即可申請畢業。辦理停考專業畢業手續截止到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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