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評卷院校:
2006年上半年自學考試評卷工作即將開始,今年考試期間,我區將接受國家考辦對自治區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的質量評審,而評卷工作又是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請各評卷院校要高度重視此次評卷、評審工作。
一、各評卷院校要建立以分管校(院)長、繼續教育學院院長為負責人的評卷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評卷組、答卷保管組和監察保衛組,要明確各組崗位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必須設立集中評卷場所或相對集中的評卷場所,評卷場所和試題庫的建設一定要按照“指標體系”的要求設置,各項規章制度一定要完善,所有的答卷收發要按規定執行,嚴格進行清點、檢查、登記、辦理交接手續等,要有值班制度和值班記錄,以確保答卷保密的安全。
三、對評卷教師的選聘和管理要符合規定,所有評卷教師的名單須經主考院校評卷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送自治區考辦備案后方可參加評卷工作,同時對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一定要進行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
四、評卷前,分管校(院)長與自治區自考辦領導要簽訂評卷《協議書》,明確各方職責。
五、在評卷過程中,嚴格履行評卷程序,明確評卷要求,嚴格執行《評卷辦法》中的各項規定。
各院校要認真學習、領會《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評卷工作實施辦法》,切實加強對評卷的管理,保證評卷質量,做到評卷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確保2006年上半年評卷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評審工作的圓滿達標。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評卷工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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