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生按先網上登記后現場交費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申請。
①畢業登記時間:上半年為6月1日至10日,下半年為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
②畢業登記方式: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畢業登記。
按要求認真填寫申請畢業專業、學歷證書等信息,若信息填寫有誤將直接影響畢業,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③現場交費提交材料時間:上半年為6月11日至15日,下半年為12月11日至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考試不是在一個地區完成的,申請畢業在任一參加考試的地區都可進行現場交費。
④申請畢業考生必須本人前往報名點繳費、填寫《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以下簡稱《畢業生登記表》)及其他畢業材料的提交,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⑤對基本信息有問題的考生,須到報名點提出基本信息變更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⑥考生繳費后的畢業登記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允許私自對其修改。未繳費的畢業登記信息在畢業登記時間結束后刪除。
(2)《學歷認定報告》上交的最后期限原則上為:上半年為6月30下半年為12月31逾期不予受理,可下次申請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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