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由于從2015年起停考律師專業,且須停考“民法原理與實務”等10門課程,凡設有停考課程的其他專業按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頂替停考課程的成績。涉及我省停考課程的有:行政管理(本科)、監所管理(專科)、監所管理(本科)兩所院校三個專業。涉及的主考學校有山西大學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具體調整為:山西大學主考的行政管理(獨立本科段)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停考,由行政法學頂替,學分5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主考的大學監所管理(獨立本科段)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停考,由行政法學頂替,學分5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主考的監所管理(獨立本科段)婚姻家庭法原理與實務課程停考,由婚姻家庭法頂替,學分3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主考的監所管理(專科)民法學原理與實務課程停考,由民法學頂替,學分7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主考的監所管理(專科)的刑法原理與實務課程停考,由刑法學頂替,學分7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主考的監所管理(專科)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課程停考,由刑事訴訟法學頂替,學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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