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合理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結構,根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辦法(暫行)》(津考委高發[2005]5號)的規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決定停考工業外貿專業(專)(專業代碼:113)、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專)(專業代碼:168、171、172)、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專)(專業代碼:173)、英語(商務英語方向)(專)(專業代碼:201)、農業綜合技術專業(專)(專業代碼:412)、農村經濟管理專業(農村經濟管理方向)(專)(專業代碼:418)、農村經濟管理專業(鄉鎮管理方向)(專)(專業代碼:422)、經濟與行政管理專業(專)(專業代碼:423)、會計專業(專)(專業代碼:527)、工商企業管理專業(專)(專業代碼:528)、法律專業(經濟法方向)(本)(專業代碼:564)、信息管理與服務專業(網絡化方向)(本)(專業代碼:577)、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本)(專業代碼:675)、電子商務專業(本)(專業代碼:697),上述專業自2011年4月份考試起,不再接受新生報名報考,2013年起停止安排課程考試,2015年起停止辦理畢業證書。
停止安排課程考試后,考生未通過的課程可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停考專業課程替代方案選擇課程考試,停考專業課程替代方案另行公布。
請各有關單位做好停考專業的宣傳和相關準備工作。在上述專業停止辦理畢業證書前,主考學校應繼續認真履行主考學校職責,各有關助學單位應繼續做好上述專業的助學工作,保證停考工作有序、平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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