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招考〔2014〕8號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主考學校:
為適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的新形勢,加強考試安全管理,根據全國考辦《關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考委辦函〔2013〕39號)的精神,我省自2015年起,由原一年三次自學考試(1月、4月、10月),調整為一年兩次(4月、10月),1月不再安排課程考試。
請組織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考試平穩順利進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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