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畢業申請時間為:11月25、26日2天,逾期不再受理。請申請畢業的考生下載并填寫《銅陵市自考畢業生初審簡表》(見附件,請用A4紙打印)。
二、畢業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新證和老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新證退還);
3、所有科目(含論文和實踐考核)合格證或合格成績單(省外轉入須有安徽省考辦考籍入庫資料,省內轉考需持原籍準考證和合格證);
4、本科畢業生尚需交驗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尚需交驗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免試考生需交免試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試申請表》 (見附件,請用A4紙打印)。根據我省現行的畢業生審理辦法,為方便考生,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和英語等級考試證書暫不進行免試申請,凡符合畢業條件的,屆時直接憑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請畢業。其他非等級證書免試按規按期提出申請。
三、辦理地點:市教育局行政服務大廳
四、辦理程序:
1、考生持上述材料和《銅陵市自考畢業生初審簡表》先到機房①號窗口領取《畢業申請校對單》;
2、到②、③號窗口進行登記、接受初審并上交材料;
3、經審查符合畢業條件的在④號窗口繳納畢業生審定費(20元/人)。
五、《畢業申請校對單》含畢業生自然信息、準考證號、各科成績等,請畢業生認真校對,有不符之處,直接在表上更正即可,但必須提供原始材料備查。
六、畢業生請于2011年1月18日憑發票到市考辦領取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所有復印件必須是A4單面復印,并在復印件正面寫明準考證號、申請專業和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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