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學生遭霸凌自殺 日縣市政府判賠450萬日圓 2014年04月25日 06時訊
2010年10月,群馬縣桐生市市立新里東國小6年級上村朋子(當時12歲)因被認定在學校遭受校園霸凌而自殺,其雙親向縣市政府要求共計3200萬日圓的損害賠償。群馬縣前橋地方法院于3月14日判定此案為校方未能防制校園霸凌,須賠償慰問金等共計450萬日圓。原道子法官指出,雖然是「無預警的前兆舉動且具突發性」而無法預測自殺行為,但是,「該學童遭受持續性的惡言相向及刻意刁難。校方的處置與該生自殺間存在實際因果關係,構成其自殺主因」。
根據判決內容,上村朋子于6年級時,屢屢遭同學惡言相向,2010年9月至10月期間,在營養午餐的供餐時間亦遭同儕排擠。同年10月的校外教學時,由于前日請假,便遭譏諷「只有校外教學時才來嗎」。2天后于自宅懸樑自盡。
判決嚴厲指出,「導師對于霸凌上村朋子的學童教導不足,校長也缺乏對學童心情的關懷」,因而認定其違反防制校園霸凌的義務。
關于自殺,判決認定其為「因無法脫離導師與校長們無法妥善教導所造成的情境,只好選擇自殺,并試圖藉自殺來訴說孤獨感?絕望感及無力感」。
判決后,上村朋子的父親龍二先生(54歲)表示,歷經3年,總算可以給朋子一些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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