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英國巴斯大學 University of Bath 所在位置:英國,Bath學校設置類型:綜合性大學創建時間:1966年學歷:語言 預科 本科 研究生 網絡課程 學校性質:公立學生人數:14255人院校地址:Undergraduate Admissions OfficeUniversity of Bath (B16)Claverton DownBathBA2 7AY,United Kingdom8259
2014年03月17日 《走上律師之路》一文由出國留學網(wWw.Liuxue86.cOm)轉載發布。
康清:讓客人信服對律師來說非常重要
法律是一門專業性非常強的學科。由于英中兩國法律體系不同,在英國攻讀法律專業的中國學生相對較少,刑事律師中華人更是人數寥寥。
最近幾年一些在英華人牽涉的案件引人注目,特別是巴斯大學中國留學生李某因攜帶仿真槍支,并試圖用5000英鎊賄賂導師以取得碩士學位,被判刑12個月。
李陽案引發了多方關注,而他的辯護律師是英國Rustem Guardian律師事務所的華人律師康清。
來自沈陽的康清1990年代中期就來到英國學習,中途轉學法律,目前是英國少有的華人刑事律師。
在接受子川專訪時,康清談到自己在英國學習法律的經歷、擔任刑事律師這些年來的經驗,并向廣大留英華人提出建議。
《留學英國》音頻第9周收聽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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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很小的時候就來英國讀書,本科是學商科的,后來為什么改學法律?
康清:可能是冥冥中注定的事情。我本科畢業之后其實已經報了商科的碩士課程,而且交了訂金。其實我最開始選擇學商科也是因為大家都選商科,可能覺得相對容易畢業吧。
那年暑假我回國了一段時間,認真思考了一下,覺得還是不要讀商科了。因為當時我已經有過在律師事務所做翻譯的經驗,接觸到法律這個行業,覺得還是比較感興趣的。假期結束回到英國之后,我就決定改學法律。
問:不是法律本科出身的學法律會不會特別難?
康清:剛開始讀的前半年壓力蠻大的,因為尚未進入狀態,沒有抓住一定的學習方式。因此,那個階段我有些低落。后來我找到一個辦法。
同學中沒有華人,我就組織了一個學習小組,大家在一起讀書、分享課堂筆記。用了這個辦法,加之自己在法律方面有一定的天賦,比較容易記住法律條文,半年之后我就覺得自己進入學習的狀態了,還蠻享受學習的過程的。
問:LPC這種專業考執照的課程跟別的課程有什么不同?
康清:法學研究生文憑,即CPE/GDL(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Graduate Diploma in Law)跟本科很像,有很多內容需要記憶。
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即LPC(Legal Practice Course)跟注冊會計師證書ACCA相似,是實踐性的,像工商管理碩士(MBA)那樣,必須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才能夠把所學知識應用。。我是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讀的LPC。
讀LPC的那一年課程非常集中,要求學生把法律條文應用到切實案例中。我覺得這一點難度比較高,因為需要你對案情的理解程度非常高。
問:你考到LPC之后的求職過程是怎樣的?
康清:考到牌照之后只能有資格申請見習律師(trainee solicitor),做兩年見習律師之后才能正式擁有律師資格。
問:見習機會難找嗎?
康清:我認為對華人來說找見習機會是一個難點。因為律所培養你兩年,之后卻不能確定你是否會留下來繼續工作。所以,華人在這一點上不占優勢。
問:你的見習是怎么找到的?
康清: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華人律師事務所。因為讀完LPC之后5年內如果拿不到見習資格,那么等于浪費了,沒有資格當律師了。
所以我當時發揮自身優勢,先進了一家華人律所,取得一些工作經驗。第二步開始找有名的律所,最后正式找到大律所的見習崗位。
第一份工作是我主動出擊的。我當時到了那家律所,去找經理談,被拒絕之后,第二次我直接找到他們的老板。那時老板很忙,我就坐在那里等,老板忙完之后我過去找他。
當時那家律所的老板第一句話就說:“你讀LPC出身,不會在我這里呆長久的”。我就想方設法說服他,盡管不能提供見習合同,但我還是會踏踏實實在那里工作。
剛開始我是做公司前臺接待員,三、四個月之后開始做案子,半年之后我成為了一個部門的負責人。在這家華人律所工作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之后,我覺得自己對移民法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正好有一個機會,就跳槽。
我工作的第二家公司是英國本地一家有名的律師事務所。也是我主動過去,看到該公司非常大,就暗暗對自己說,一定要拿到這份工作。
當時我跟專門負責人談了一下,對方沒有做決定,我又與老板做了兩輪面試,最后被錄用。這份工作在我的職業生涯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律所,面對全球,接受很多復雜的案例。
我一到這家公司就開始做案子,獲得了很多自信。剛進去的時候覺得,公司里的同事全都是西方人,也會擔心自己語言以及各方面的能力是否能勝任。我就虛心去看每一位同事是怎么工作的,而且早出晚歸,辛勤工作讓我很快進入了這個新角色。
我在這家律所做了很多案例,如果十個案例中有九個都成功的話,令我覺得是對我工作方式的認可。這給了我很多的鼓勵,也奠定了我以后職業生涯的工作方向。
問:你這種找工作的方式可以稱為“面霸”了。
康清:我覺得這樣更好。其實我們同期畢業的朋友,大家都會互相交流。很多人會投很多份簡歷,可能有回應的還不到十分之一。
我會分析這種求職方式:老板看到的永遠只是文字,不夠直觀。而我認為,沒有人是完美的,如何讓老板看出你是一個可塑之材,要么就是你的學業成績突出,要么就是個人品質優秀。
對律師來說,一個很重要的品質就是讓客人信服,這反映在談話中、肢體語言中,而從文字上可能比較難以看出這些。因此,如果想在這些方面為自己加分,那么只有爭取面對面的機會才能夠實現。
下一期《留英訪談》,康律師從做刑事律師的經驗出發,向廣大留英華人學生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議。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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