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越南要求中學英語教師具備中高級以上能力 2014年03月15日 06時訊
越南教育培訓部剛公布對普通國高中英語教師基本能力的要求。主要有5個要求領域:課程知識、英語教學知識、對學生關懷、教師的態度與價值觀、英語教育經驗。
越南剛實施外語能力6級考試架構,相當于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針對小學及國中英語教師,需具備至少4級以上程度;對于高中教師,則要求具備5級以上程度。
教師還要具備一些英語系國家的文化生活,在教學的時候可以引入,甚至作對比。讓教學氣氛及學生更感興趣。此外,目前的課程設計,要求教師均衡并兼顧培養學生的聽、說、讀、寫各方面的能力。
教師必須不定期編輯考題,隨時抽考學生。根據每個班級與學生調配適當的教學方法,讓學生不再認?學習外語很難。越南外語能力架構是參考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所研發的,也分?3等6級。包含初等(1、2級)、中等(3、4級)及高等(5、6級)。
教育資料來源︰2014年2月28日,越南教育日報,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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