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越南訂頒管理外籍生在越南學習的規定 2014年03月15日 06時訊
教育培訓部近日頒行關于管理外籍生在越南學習的規定,該規定從2014年4月11日起生效。
外國學生在屬于越南國民教育系統教育機構學習的管理工作包括:小學生、中學生、高中學生、專業中級學生、高專學生、大學生、參加培訓碩士學位學員、研究生、參加培訓提高程度學員、實習生等。
據此,留學生必須滿足一些關于學問、專業、健康、年齡等條件。具體地說,就是留學生如果想上高中、專業中級、高專、大學、碩士、博士的話就要根據不同等級,不同培訓程度而有最低而相當于越南的畢業文憑。與此同時,還要根據不同等級不同培訓程度而達到越文程度的要求。
除了滿足健康的要求以外,對于越南與各國、各地區、各國際組織簽訂協定的留學生還應滿足年齡的要求。對于其他獎學金與自給自足的留學生就不限定年齡。
參加越語預備培訓班的留學生學習越語培訓課程,但越南程度不夠就要參加越語預備班。關于補充專業知識來滿足參加培訓碩士、博士學位班的要求,可由教育機構舉辦,培訓時間自從留學生完成越語培訓班之后開始,最長為一年。
完成越語預備培訓班之后,留學生必須參加越語程度考試。如果及格的話就可以學習正式課程;如有不及格的情形,則須繼續學習,然后再參加下一次的考試,待留學生及格與得到證書時,才可以學習正式課程。
外籍生必須在留學生管理電子數據庫系統登記信息,留學生來到越南入學之后,須在30日?在留學生管理電子數據庫系統(http://lhsnn.vied.vn)登記,正確填寫資料,而且每年要更新資訊。教育培訓部也?明有關留學生的權利,留學生也可獲得像越南公民一樣的待遇:獲取充分訊息來進行學習,年節假日可以回國,允許留學生的親人來探親等。
教育資料來源︰2014年3月4日,胡志明市政府電子報,http://dantri.com.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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