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起,合肥市的自考成績合格的考生不再發放合格證。畢業時無須提供合格證(論文、實踐環節課程除外),審理時將從成績檔案庫中打印出全部合格課程,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即可申請畢業。
來源:合肥招生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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