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德國的義務教育概況 2013年10月20日 09時訊
德國的義務教育法規各邦不同且由各邦的學校法 (Schulgesetz) 或憲法所規範。大致上可將它分為"全時義務教育"(又稱一般義務教育) 與"半時義務教育"(又稱技職義務教育) 兩類。全時義務教育的一般而言為年滿六歲開始 (提前入學方案例外),而全時義務教育的年限則各邦有所不同。柏林、布蘭登堡和不萊梅邦的全時義務教育為十年。北萊茵-西法倫邦的情況則較為特殊,學生若就讀文理高中,其義務教育則為九年,至于其它種類的學校則為十年。
在全時義務教育之后的高級中學階段,凡是沒有在普通高級中學或普通職業學校就讀的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半時義務教育,也就是所謂的技職義務教育。此時他們通常有一半的時間在學校里上課,而另一半的時間則在職場接受職業訓練,這也是所謂的"雙軌職業教育"。依照規定半義務教育通常為期三年,學生必須選擇一個受到認證的技職來進修。
一般而言,義務教育包含了規律的學校課程和學校所舉辦必參加的特殊活動。至于必須對義務教育負責的人為學生和學生家長;至于半義務教育的參與者,還包括了企業界。義務教育所規範的對象,也包括了殘障生。
若學生的身心發育狀況符合入學標準,家長也可以讓年滿五歲的孩童申請入學,這就是所謂的提前入學方案;反之若是學童的身心發育較慢,家長也可以提出申請讓屆齡義務教育的學童延后入學。無論是提前入學或延后入學,都必須依規定請專家鑒定開具證明方可實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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