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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決定賦予各州更多教育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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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決定賦予各州更多教育主導權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國會決定賦予各州更多教育主導權 2013年10月13日 12時訊

美國國會在12年來首次決定通過重要的教育改革法案:重寫《沒有孩子落后》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這個法案是在喬治?布希(George Bush)總統時代通過的,立意于讓政府有系統地使用聯邦補助金于各公立學校體系。根據此法案,各州為了取得獎助金而必須給特定年級的學生實行評量,并達一定水準。法案并沒有規定全國統一的學習成就標準,各州可以選擇自己的評量標準,但取得獎助金仍與學生的學業成就密切相關。聯邦政府可透過年度測驗、年度學業進步幅度、教師評鑒、與改變獎助金額以增加他們在公立教育中扮演的角色。聯邦政府有著重要的監督責任。然而這次的教育改革則是要把更多的權力從聯邦政府轉移到各州政府上。根據以往的法案,學生的數學和閱讀能力是審核的重要標準。新通過的「學生成功法案(The Student Success Act)」則是讓地區自由地建立他們的評量系統以及課程標準,不需要像以往得符合聯邦政府制定學生的學習成就標準。新修訂的法案讓州政府與地方政府有更大的權力決定他們的策略,讓他們選擇對學校的發展最好的方案,更能自主地運用獎助金。雖然各州政府可以有更多彈性決定他們的教育方案,但教育部長仍然有權審合提案。

國會決定刪除「沒有孩子落后」中的學生評量與教師評鑒系統,并決定讓地方政府制定衡量學生學習成就的方式。除了恢復州政府在教育上的決策權,修改后的法案也更重視家長在教育中的角色。原本法案的目標設定為在2014年讓所有的學生在閱讀與數學兩方面都能達到法案設定的標準。然而,歐巴馬政府承認這樣的目標是無法達成的,所以從去年開始就給予一些地方政府與區域性學校彈性,減免他們需要達到這些學習標準的負擔,畢竟每個學校的學生特質不同。目前已有39個州取得這些需達到學習成就標準的減免。但減免也帶來一些反對聲浪,因為這樣就無法確保聯邦政府能讓每個學生享有公平的受教權,亦即聯邦政府并未盡到監督每個學生受教權的責任。

原本的法案最令人憂心的部分是把學生的學習成就納入教師評鑒的一部分。這讓人質疑教師的教學就是為了考試測驗而教,而標準化的測驗不應該是評量學生學習成就的唯一方式。教師的評鑒是由學生的學習成就決定并不能幫助學生的學習。新制中的教師評鑒則變成是選擇性的,而非強制性的。至于學生的評量方面,新修訂的版本則是希望能讓各州建立符合學生的評量方式,特別是身障學生。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國會決定賦予各州更多教育主導權

原本的法案中,聯邦政府對學業成績表現不理想的學校能強制實行一些措施,但這些措施未必能協助學校進步,畢竟美國學校需要改善的部分不一樣。修改后的法案則是讓州政府與地方政府決定他們改善的方針。教師的評鑒系統也是由州政府與校方自行決定,不須符合標準化的評鑒系統。

新法案刪減了將近70個現有的初等與中等教育的制度,取代這些的是一筆有彈性的獎助金,讓校方可以用在對學校最需要改善的部分,而非中央政府硬性規定的細節。

新法案中鼓勵各州以全國的學習成就標準為目標,但并不強制要求達到這些標準。新制也鼓勵高品質的地區學校擴校,家長也可以享有更多的選擇權,幫助他們的小孩選擇符合他們需求的學校。

雖然新制沒有規定標準化的評鑒準則,但是各州仍然需要建立具有可信度的評量系統,包含學業成績、學校成長、與畢業率的評量。聯邦政府給予州政府的彈性希望能運用在建立多層面的評量方式,除了學生的測驗成績之外,還有其他的評量方式以更貼切地反映學生的學習表現。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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