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公立大學對共同核心標準制度接受度不高 2013年10月13日 12時訊
根據美國9月18日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許多大專校院對各州實施提升K-12學童準備升大學或謀職能力的共同核心標準制度表示抗拒。
雖然這項標準制度已推行于美國45個州,在喬治?華盛頓大學教育政策中心此次調查中發現,有16個負責監督公立中、小學運作的州教育廳表示,與公立大學合作制訂新的學習目標是一個「重大挑戰」,另外有19個州教育廳形容與大學在共同核心標準制度相關的合作關係為「頗具挑戰性」。
美國麻薩諸塞州主管中、小學教育的教育廳米契爾?且斯特廳長在應邀參加最近全美高等教育行政主管協會(State Higher Education Executive Officers) 會議時坦承:「當我們推出麻州共同核心標準時,我們非常小心地去避免造成與高等教育界的分裂。不過我認為現在高等教育界和K-12教育界仍未達到『雙贏』所需的系統化和持續性的連接。」
亨特研究院執行董事朱迪絲?瑞佐則表示,對于大專校院而言,他們面臨的挑戰將是接受各州的共同核心標準和學習成果評估,并改革師資培訓計畫以利此標準的實施。
據調查, 27個州的州立學院表示有困難改變他們現有師資培訓計畫去適應新的標準,另有18個州的大學在其他方面對新標準採取消極態度。
數個高等教育相關專業協會曾試圖協調各州教育廳和公立大學合力制訂一套國家學習標準將小學和中學的教育成果調整到與大學的期望同步。儘管有這些努力,調查結果仍顯示,要獲得高等教育領導者支持,參與溝通,以提升大專學生程度準備工作的困難持續存在。
美國教育理事會會長莫莉?科貝特?布羅德認為,即使有新的標準和評估方式到位,沒親眼看到新生實際學習能力增加,需要補救教學人數減少,各大學不會輕易對共同核心標準制度表示接受。
喬治?華盛頓大學教育政策中心執行主任瑪麗亞弗格森在此次調查公布的新聞稿中提出預警,她指出:「如果各大專校院不認為達到共同核心標準可作為大學準備強而有力的指標,各州推動共同核心標準制度的實際影響將降低許多。」
譯者:姚君佩
本文章來源于臺灣教育部,請我們一起了解下臺灣教育的一些情況吧。【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公立大學對共同核心標準制度接受度不高 臺灣與祖國大陸一樣,有著濃厚的重視興學辦教的傳統。鄭成功收復臺灣后,就在臺灣開始興辦教育事業。17世紀中葉,在孔廟設立“太學”,陳永華為“學院”,也是“太學”的主持人,可以說是臺灣最早由中國人自己建立的學校。陳永華不僅自己鼓勵鄉社辦小學,還重視高山族的教育,鼓勵高山族送子弟入學。清政府治理臺灣后,更重視臺灣的教育事業,在臺灣逐步建立府學、縣學和社學,歷任巡臺長官都兼任臺灣的學政(教育長官)。福建巡撫沈葆楨入臺主持防務后,為發展東部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指示舉辦“番學”,從此高山族的教育得到了重要發展。臺灣逐漸建立起包括“太學”、府學、州學與“番學”在內的初步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