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德國的小學師資培育 2013年10月07日 04時訊
德國小學的師資培育有兩種類型,主要的差別在于任教的年級和任教學校的類型:
一、一般小學的師資培育所謂的一般小學師資指的是在普通小學1至4或6年級 (依各邦學校法而定)任教的老師。培養這類師資的大學學程通常為七個學期 (三年半),教育理論和在校實習為其強調重點。整個學程除了包含選修和重點科目之外,也包括了小學的各科教材教法。另一種授課的方式是根據自己的任教科目來選擇應修的教材教法。
選修科目和重點科目的組成依各邦規定各有差異。基本教育科目 (必修科目)一般來說包括了普通教育學、學校教育學和心理學。至于選修科目則有哲學、社會學 / 政治學或神學。學生在結業前必須進行數週的在校實習,實習內容還需包括實際教學。除了在校實習之外,還有校外實習,這個部分可用參加進修的方式進行。
在教學科目方面,除了要讓學生對科目本本身有良好的認知之外,還需培養他們在綜合事物、超領域和跨科目方面的認知與能力。德文、數學和音樂在某些邦具有特殊地位,在那里此三科也屬于必修的專業科目。
二、跨越小學、校別和年級的師資培育有些學校的類型比較特殊,其所包含的年級跨越小學 (例如綜合學校),因此某些邦的師資培育學程跨越小學階段,由6年級延伸至9年級。專業科目方面 (學科本身) 的授課內容則針對學校類型和年級作為規畫的準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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