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畢業證書發放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畢業證書須由考生本人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2、根據陜考辦[2004]1號文件的精神,畢業生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一律不予補辦,只開具學歷證明或成績證明。故畢業證書須本人領取,不可委托他人代領。
3、發證地點:文景北路3號(市考中心北院)城北客運站下車(西北方向200米)
4、發證時間:
表中未列出的專業定于10月16、17日發放。
監所管理、公安管理專業發證時間另行通知。
來源:西安市招生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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