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高等教育評鑒機構概要 2013年08月02日 09時訊
一.設立過程高等教育機關品質及國際適用性問題已成為日本重要的課題,因此,于2006年4月開始實施認證評鑒制度。約六成日本私立大學加入的日本私立大學協會于2004年設置私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此研究所于?大學評鑒系統現狀」之相關研究中,在日本高等教育中私立大學占壓倒性多數的狀況下,得到大學評鑒制度系統應須對應私立大學之規模及多樣性,且兼具柔軟性及彈性的基本認知。在此基本認知下,日本私立大學協會代表所有會員大學,決議設置第三者評鑒機關。高等教育評鑒機構經過申請業務等的準備階段,于2004年11月25日獲得文部科學大臣(教育科學部長)的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并基于學校教育法第69條之4(當時)規定,于2005年7月12日以評鑒大學之評鑒認證機構獲得文部科學大臣的認證。
二.評價目的以大學自我檢視及評鑒結果為基礎,根據評鑒機構訂立的評鑒基準,進行教育研究活動等綜合狀況的評鑒。同時,支援大學自我檢視評鑒等活動,使大學等可自發充實、保障學校品質。藉由適當公開大學教育研究活動綜合評鑒結果,獲得社會廣大支持。考慮大學等的特性、特色再行評鑒,以支援、促進大學等自律展開具特性、特色的教育研究活動。
三.業務介紹主要業務◎大學教育研究活動等之評鑒大學機構別認證評鑒短期大學機構認證評鑒時尚、商業等專門職研究所認證評價◎培育評鑒委員舉辦各種委員會及各種座談◎大學評鑒相關的調查研究評鑒基準等的調查研究◎大學評鑒相關的宣導及啟發活動宣傳刊物的印行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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