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奧地利幼兒照護(幼稚園)義務規定 2013年08月02日 09時訊
在奧地利,幫助民眾兼顧家庭與事業的事務,主要是由奧地利聯邦經濟、家庭與青年部(Bundesministerium fur Wirtschaft, Familie und Jugend)負責,所以有關奧地利幼兒照護事宜也由其主管。
在2008/09學年時,全奧地利94%的學前孩童皆參加了幼稚園或其他的混齡照護機構;另有2.5%的孩童則選擇提前入學,最后則有約3,000名孩童既未參加幼稚園、也無進入相當的幼兒照護機構。
奧地利政府認為,這些孩童應來自弱勢家庭或是移民家庭,導致他們在入學前并未受到此類照護。但是小孩入學前的教育工作,將在本質上影響孩童往后的心理、認知及社會發展,甚至對其入學后所需的能力造成影響。
為排除經濟藩籬對學前兒童造成的影響,也為了給孩童更好的發展機會,奧地利聯邦政府與各邦政府在2009年達成協議,決定共同推動「非全日」、「免費」的「義務幼兒照護」政策,并于同年通過聯邦法令公報第99號,自2010/11學年度起,所有5歲孩童(至當年8月31日出生已滿5年者)每週至少需到幼兒照護機構4天,每週共16至20小時,學期長度為當年9月至次年6月。
為了推展此一政策,聯邦與地方各邦在2013/14、2014/15學年度,每年共同攤付了7千萬歐元的預算。可免除此類義務幼兒照護的孩童有以下幾類:已提前入學者,因為疾病、身體殘障、心理問題、醫療理由、居住于偏遠地區等情形,或是已聘有居家照護人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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