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胡志明市全面調高公立學校學費 2013年07月19日 06時訊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于2013年7月13日第八屆胡志明市人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從新學年度(2013-2014)起調高各公立學校學費。
由于目前社會對于提高教育素質呼聲甚高,此一議案因此獲得胡志明市人委會絕大多數代表表決通過。據此,從今(2013)年9月開始的2013~2014學年度,全市公立學校一律按照新學費標準收費。
未來繳交學費金額將依地區分別收取,具體分?以下兩種對象。第一分區包括居住于市?各郡縣,實際包含:第1~12、平盛、富潤、舊邑、新平、新富、首德、平新等19個郡;第二分區包括居住于市郊的各郡縣:平政(Binh Chanh)、福門(Hoc Mon)、古芝(C? Chi)、芹椰(C?n Gi?)、芽郫(Nha Be)等5個縣。
實際學費標準為:托兒所第一分區每月學費為15萬越盾,第二分區為9萬越盾;幼兒園第一分區每月學費為12萬越盾,第二分區為6萬越盾;國中第一分區每月學費為7萬5千越盾,第二分區為6萬越盾;高中第一分區每月學費為13萬5千越盾,第二分區為11萬2千越盾;小學學費則免收,各郡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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