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辦省教育廳重申優惠政策
大一新生入伍可保留學籍
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與省教育廳日前首次聯合印發《致大一新生的公開信》,將與錄取通知書一起郵寄給大一新生。公開信明確提出,今年被普通高校錄取的大一新生,可以按照高中應屆畢業生的標準條件應征入伍,入伍后享受在校大學生相關優惠政策。
今年是實行夏秋季征兵工作的第一年,根據2013年征兵工作安排,公開信提出,有入伍意愿的大一新生,可攜帶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或鄉基層武裝部報名,按照當地統一安排參加體檢、政審。定兵后,由學生家長持錄取通知書、入伍通知書到錄取學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為其注冊并保留學籍,辦理學費資助事宜。
公開信中,省征兵辦和省教育廳還詳細列舉了大學生入伍參軍的相關優惠政策,如可參加士官選取、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參加軍隊院校招生考試等,也列舉了退出現役后,大學生士兵可以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省征兵辦和省教育廳還給學生們計算經濟賬:一名大學生士兵服義務兵役2年,經濟補助項目累加,農村在校大學生士兵可獲得補償約6.6萬元,城鎮在校大學生士兵約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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