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7年秋季畢業證書發放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畢業證書須由考生本人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2.根據陜考辦〔2004〕1號文件的精神,畢業生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一律不予補辦,只開具學歷證明或成績證明。故畢業證書須本人領取,不可委托他人代領。
3.發證地點:文景北路3號(市考中心北院)城北客運站下車(西北方向200米)
4.發證時間:
※表中未列出的專業定于12、13日發放。
監所管理、公安管理專業發證時間另行通知
信息來源:西安自考網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