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通知單:
考生因各種原因,未收到考試通知單的,可以持準考證在考試前四天內去市考試中心補辦。補辦地址:西安市文藝南路168號院內
補辦準考證:
凡是準考證丟失,需補辦準考證的考生,請帶以下證件前來辦理:1、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2、2張2寸彩色照片,照片必須是紅色背景光面紙質,與丟失的準考證主同一底版,無底版的一次性快照不予辦理。3、領取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憑收費票據來西安市文藝南路168號西安市翰林考試咨詢服務部。
補合格成績單:
考生因各種原因,未收到成績通知單或丟失合格成績單,可持《準考證》去市考試中心補辦。補辦地址:西安市翰林考試咨詢服務部。
地址: 1、西安市文藝南路168號西安市翰林考試咨詢服務部。2、聯系電話:878176863、工作時間: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均正常上班。
補辦自考畢業證書具體規定和程序如下:
一、自學考試畢業生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一律不予補辦,只開具學歷證明或成績證明。學歷證明與畢業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二、開具學歷證明及成績證明的條件:
1 、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 、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書面證明;
3 、《畢業證書》丟失,提供《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及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 、《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丟失,提供《畢業證書》及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 、交驗兩張和原證件同底版的2 寸免冠照片。
三、開具學歷證明及成績證明的程序:
省自考辦自考處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后,將其內容逐項與《畢業生基本情況信息庫》聯機檢索核實。《畢業證書》丟失者經核實確認后開具學歷證明;《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丟失者經核實其成績及學籍底冊,開具成績證明。
四、以下情況不予開具學歷證明和成績證明:
1 、《畢業證書》與《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同時丟失的;
2 、《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頒發不滿一年的;
3 、《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有涂改痕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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