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出資30萬 分手后男子反悔
掏錢讓女友去留學一年后因瑣事分手 將女友告上法庭索要學費
北京晨報報道 在澳大利亞定居的張先生,通過婚戀網站與在北京工作的劉女士相識相戀。為讓有情人終成眷屬,張家掏30萬元讓劉女士去澳大利亞留學(微博)。但與張先生在澳大利亞住了僅一年,雙方便因瑣事分手。為此,張家將劉女士告上平谷法院,索要30萬元。最終,經法院調解,張家撤回了起訴。
為愛相聚 因瑣事分手
年近三十的張先生,多年前留學澳大利亞并定居。三年前,他通過婚戀網站結識了在北京工作的劉女士。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不到半年張先生便從澳大利亞來北京與劉女士舉行了婚禮,但沒領結婚證。
考慮兩人長期分居異地,雙方父母協商后決定讓劉女士去澳大利亞留學,今后與張先生一起生活。但因劉女士家經濟條件有限,拿不出留學澳大利亞的費用。為此,張先生家墊付了30萬元的學費。
此時,張先生已將父母接到澳大利亞同住。因家庭瑣事,劉女士總與婆婆爭吵,且劉女士忙于學業,疏于照顧張先生和家庭成員,雙方也因此矛盾不斷。在張先生家住了一年多后,劉女士選擇搬出,兩人自此分手。
為要學費 親家上法院
但事情卻并未至此結束,去年張先生一家將劉女士告上平谷法院,稱因借款目的已不存在,故索要給劉女士墊付的30萬元留學費。
開庭時,張先生出具了給劉女士電匯30萬元的銀行匯款單。劉女士一家則表示,他們確實收到了張家的30萬元。但這筆錢應算是張家贈與劉女士的。另外,劉女士出國后,家里已將近20萬元返還張家。
另外,劉女士父親還說,女兒在澳大利亞時,曾被張先生趕出家門,漂泊異鄉,這給劉女士身心造成巨大傷害,張先生一家應賠付給劉女士造成的精神傷害。最終經平谷法院調解,張先生一家撤回了起訴,不再索要學費。
-法官提醒
戀愛誠可貴 計較不可少
審理本案的平谷法院徐法官介紹,戀愛期間,男女互相給付財物的現象較為普遍,且借貸一般不打欠條,贈與一般也不明說。但如果二人分手,糾紛就會隨之而來。
綜合本案來看,張家給付劉女士錢款數額巨大,且無確切證據證明上述款項為贈與,劉女士僅憑與張先生的同居關系就推定該款項屬于贈與,顯然難以令人信服。故張家起訴劉女士返還錢款的請求有一定道理。但劉女士在出國后已將部分錢款返還張家。在此前提下,張家起訴索要30萬元就不合適了。
徐法官還說,縱觀此類案件,戀愛時給付的金錢屬借貸還是贈與不易區分。但給付金錢目的是明確的,是為了雙方建立戀愛關系并締結婚姻。如果一方給付錢款數額巨大,而另一方僅憑雙方具有戀愛關系就推定該款屬于贈與,顯然不公平。
所以,雙方在戀愛期間應注意書寫和保留相關單據,以防日后產生爭議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記者 李庭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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