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福建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聯合發出通知,2013年度留學人員來閩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開始申報。入選項目可獲50萬元或20萬元資金支持。
申報該計劃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企業一般要由留學人員擔任法人代表,或者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留學人員一般應獲得碩士以上學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較強市場潛力的項目;項目負責人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優先考慮;企業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企業注冊資金現金資產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留學人員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30%以上;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按照屬地關系,申請材料須報送設區市公務員局初評,福州市申報項目不超過8項。7月25日前,申報材料須報送省公務員局,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