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學士學位抽考的基本條件
1、學位申請者必須是2007年(上)和2007年(下)社會自考和二學歷自考畢業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中等”及以上;
4、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0分以上;
5、取得省成人學士學位外語統考合格證書;
二、抽考課程
廣告策劃(技法) CIS設計(筆試)
三、報名時間及考試費用
2008年4月20日前的工作時間,逾期不予辦理。考試費、評審費250元。
四、考試暫定于5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留意省自考網www.ahzk.net)。
五、報名攜帶材料
1、自考畢業證書復印件
2、成績合格證明復印件
3、畢業論文復印件
六、聯系電話
0553-2871060 2871074
安徽工程科技學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精神,并結合《安徽工程科技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工作暫行細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經國務院批準,本院已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凡本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有權授予全日制本科學士學位的專業均適用于本院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相應專業。
第三條具有下列條件的成人高等教育專升本畢業生,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愿意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達到夜大、函授本科相應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在校期間各科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
3、在專升本階段學習期間課程考核不及格累計不超過兩門(含兩門);
4、應當參加省學位辦組織的外語考試(或由本院設點組織的全國大學四、六級英語考試)和院學位辦組織的兩門主干課程(見附表)的抽考且成績應全部合格;
5、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達到中等及以上。
第四條成教院全脫產本科生學位授予條件按照《安徽工程科技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工作暫行細則》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具備下列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1、各科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
2、應當參加省學位辦組織的外語考試(或由本院設點組織的全國大學四、六級英語考試)和院學位辦組織的兩門主干課程(見附表)的抽考且成績應全部合格;
3、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達到中等及以上。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經說服教育仍無轉變者;
2、在學習期間受到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者;
3、外語或主干課程抽考不合格者;
4、有留(降)級記錄者。
第七條學士學位申請、審核、授予程序:
1、具備條件的應屆成人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個月之內向成教院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申請人應按要求逐項如實填寫清楚),按規定的時間遞交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如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設計或論文資料等);
2、由教務處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安排主干課程考試,并將主干課程考試成績及相關材料報院學位評定委員會;
3、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對申報材料及主干課程考試成績進行審核,提出合格者名單,并進行審批,審批核準者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條當年不符合條件,沒有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不再補授學士學位。
第九條學位授于工作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如發現學位申請者或有關單位在申請和審核過程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將予嚴肅處理并撤消其所授予的學士學位。
第十條申請學士學位者應按規定交納一定評審費。
第十一條本細則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安徽工程科技學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暫行)》同時廢止。
安徽工程科技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各本科專業統(抽)考科目表
注:英語為安徽省學位辦統考英語成績合格,或通過由本院設點組織的全國大學英語四級。
信息來源:安徽工程科技學院成人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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