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對大學學費作出判決 2013年06月15日 12時訊
位于Karlsruher的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對爭議已久的大學學費作出判決,法庭認為大約500歐元的學費基本上是可以被接受的,前提是要與社會利益一致。可是布萊梅 (Bremen)針對外地學生而有兩種收費標準,因此聯邦憲法法庭的第一判決委員會對此作出"不合憲"的基本裁決。
在2005年以前德國都因為社民黨(SPD)和綠黨(Gruene)共同制訂的聯邦法規而禁止大學收取學費,這個法規后來被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半廢止",所謂的半廢止是沒有一個全德國統一的法規來明定這項措施。所造成的結果是后來有七個邦徵收大學學費,可是這些邦之后又陸續取消收費,在巴伐利亞(Bayern)和下薩克森(Niedersachsen)停止收取收費后,德國又回復到2005年以前的狀態。
2005年德國聯邦憲法法庭的決議只能算是一種提醒各邦要以合乎社會福址的方式收取大學學費的宣告,嚴格地說還不算是合法的規定。如今聯邦憲法法庭已經賦予"大學收費"一個合法的地位,從此以后"徵收大學學費的制度不可被禁止",但是"徵收大學學費必需符合社會利益"。德國聯邦憲法法庭認為,一學期約500歐元的學費并不是一種"讓人無法承受的負擔",而且實行期間也沒有見到有人為了逃避學費而從收費邦轉學到不收費的邦。況且這些學費對許多相關的社會福利措施都有所幫助,例如留學貸款、針對特定族群而給予的減免優惠等。
布萊梅的收費方式因為具有兩種標準而抵觸憲法判決。該城邦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子弟法"(Landeskinder-Regelung),布萊梅當地學生依法在14學期之內免繳學費,可是外地學生卻必需從第三學期起每學期繳納500歐元的學費。三個外地學生因此按鈴控告布萊梅大學,布萊梅行政法院于是取消對外地學生的收費制度。聯邦憲法法庭也禁止這種差別待遇的做法,也不允許布萊梅利用這種方式吸引更多的移入人口以利該城邦爭取更多的經費。布萊梅因為"地方子弟法"的合法性受到質疑而將此法廢除。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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