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日本高中助學貸款滯納影響資金來源 2013年05月17日 12時訊
針對高中助學貸款的滯納者,日本愛知縣首次提起繳納訴訟。對于2013年1月底尚未繳納的6件個案向名古屋地院提出訴訟,4月8日判決其中4件應即繳還。有1件是提起訴訟后立即繳還,剩下1件則在調解中。愛知縣針對高中助學貸款,由于滯納金額年年持續增加,將有影響繼續提供助學貸款之虞,故強化採取法律措施。
日本的高中助學貸款,2005年度以后將提撥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的金額全部移由都道府縣管理。愛知縣對于公立高中生,提供每月最多日幣2萬3,000?,私立高中生每月最多日幣3萬5,000?的無息助學貸款;公立高中畢業后半年后10年以內繳還,私立高中則是畢業后半年后12年以內繳還。
日本公立高中學費從2010年度無償化(免費)后,助學貸款申請者還是年年增加。主要就是教育旅行費、教材費、交通費等,再加上雷曼兄弟沖擊后經濟衰退等影響。
愛知縣教育委員會表示,高中助學貸款滯納金年年增加,2005年度時只有日幣71萬?,2011年度時超2個月以上未繳納者有1,351人,金額高達1億2,186萬日?,創最高紀錄。升學時可以延緩繳納,又如果有無法立即繳納情事,教育委員會即可採取因應措施;但是,這6名滯納者經多次催繳程序,均未獲回應,且已經超過最后繳納期限8年之久,為確保高中助學貸款資金來源,只好決定訴諸法律手段。
相同地,「日本學生支援機構」辦理的大學生助學貸款(就學貸款),在2011年度也有1萬8,104件訴訟,該年度結束時,超過3個月以上未繳納者約有19萬7,000人,債務總額(未繳納金額)多達日幣2,647億?。依據訴訟及一定期間減少繳納金額或建立長期償還制度等措施,未繳納金額比例年年持續減少中。
專家指出,促使申請者養成助學貸款若未能即時繳納,勢必影響到必須助學貸款之下一世代族群的意識,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本文章來源于臺灣教育部,請我們一起了解下臺灣教育的一些情況吧。臺灣與祖國大陸一樣,有著濃厚的重視興學辦教的傳統。鄭成功收復臺灣后,就在臺灣開始興辦教育事業。17世紀中葉,在孔廟設立“太學”,陳永華為“學院”,也是“太學”的主持人,可以說是臺灣最早由中國人自己建立的學校。陳永華不僅自己鼓勵鄉社辦小學,還重視高山族的教育,鼓勵高山族送子弟入學。清政府治理臺灣后,更重視臺灣的教育事業,在臺灣逐步建立府學、縣學和社學,歷任巡臺長官都兼任臺灣的學政(教育長官)。福建巡撫沈葆楨入臺主持防務后,為發展東部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指示舉辦“番學”,從此高山族的教育得到了重要發展。臺灣逐漸建立起包括“太學”、府學、州學與“番學”在內的初步【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日本高中助學貸款滯納影響資金來源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