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溫哥華學務委員會提議加入學生代表 2013年05月17日 12時訊
溫哥華教育局學務副董事Mike Lombardi希望獲其他學務委員同意,將中學學生代表列為委員會成員。
Lombardi在學務會議中,積極推動此項先鋒計畫,盼能在2013至2014學年讓經票選的學生委員參與正式會議,并與其他學務委員同樣擁有決定權。他表示能透過學生委員的加入,證明學生領導是具可行性的。
一年多來Lombardi努力推行此項先鋒計畫,并希望卑詩省學務董事協會(B.C. School Trustees' Association)支持此項計畫,讓省政府愿意修改原卑詩省學校法(B.C. School Act)條例,提供學生委員參與學務委員會的權利。但在上個月卑詩省學務董事協會的年度會議中,與會代表表決反對,未通過修改法案的提議。
依據目前的卑詩省學校法,學生委員的權利有限,而Lombardi的提議是準予學生委員參與學務委員會的公開會議,但錄影的會議因有關人力與財務機密,便不開放學生委員出席。
在溫哥華學區學生委員會前任主席Leah Bae首先提出此先鋒計畫后,Lombardi成為此項計畫支持者,盼依據安大略省的現有模式,使每個教育局都必須有1位學生委員,最多可至3位,雖然是非正式學務委員,但仍有許多的權利與責任。
溫哥華學區學務委員總共有9位,每3年票選輪換一次,主要責任是確保每位學生在課堂上的權益,落實教育政策及方針。學務委員會共分5大委員會,分別是協調管理(Managem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規劃與設施(Planning and Facilities Committee)、教育與學生事務(Education and Student Services Committee)、人事與員工服務(Personnel and Staff Services Committee)以及財政與法律(Finance and Leg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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