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越南教育培訓部鼓勵各教育機構使用電子公文 2013年05月10日 12時訊
越南教育培訓部于2013年04月23日發送第2645/BGDDT-VP號函通告各教育培訓機構、專科及大學院校的領導,要求各單位促進運用高科技進行電子聯絡,逐漸以電子公文的形式來替代傳統的紙本公文。除了密件公文之外,以100%使用電子公文的運作為目標。
該通告函件也被公告于教育培訓部的網站中:http://vanban.moet.gov.vn/?page=1.15&script=viewdoc&view=4907&opt=brpage。凡是公告于教育培訓部版權所有之教育網站的所有電子公文均為合法的公文,并與紙本公文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教育培訓部要求各教育單位時常登入該部網站www.moet.gov.vn與本身單位的電子信箱查詢資訊,及時掌握法律規範文件、該部各項指導文件等。
教育培訓部也強調,該部頒行有關教育訊息的法律規範文件僅于該部的網站上公告。教育培訓部的行政文件在刊登于網路上的同時,也被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各個教育機構。尚未有教育培訓部系統@moet.gov.vn格式信箱的機構,應向資訊工程局登記設立注冊單位的電子郵箱。資訊工程局的聯絡帳號是Email: cuccntt@moet.edu.vn或qtngoc@moet.edu.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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