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訊 據日本時事通訊社4月23日報道,日本最高法院22日就7年前日本警察開槍射殺中國留學(微博)生一案作出判決,認定該名警察無罪。
2006年6月23日,日本櫪木縣鹿沼警署巡查部長平田學在西方町街上進行例行巡查途中,以“涉嫌方案公務”為由準備逮捕來自中國四川省的研修生羅成(當時38歲)。這一行為遭到羅成抵抗,警察遂開槍將其射殺。
事件發生后,檢方應死者家屬要求,以“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罪”將平田告上法庭,要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2011年2月10日,宇都宮地方法院以正當防衛為由一審判處平田學無罪。羅成家屬不服上訴至東京高等法院。2011年4月,東京高等法院就這一案件做出一審判決,認為日本警察平田學未鳴槍示警便開槍射擊違法,正當防衛不成立,推翻原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但同年12月27日,東京高等法院再次做出判決,支持宇都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平田學無罪并駁回控方上訴。死者指定辯護律師隨后繼續上訴。
4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駁回控方上訴,維持平田成無罪判決。(實習編譯:呼敏娜 審稿: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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