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選擇孩子在家自學的俄羅斯父母要求領取學校補助 2013年04月12日 12時訊
俄羅斯選擇孩子在家自學的父母親建議應在新教育法條文中明訂,學校應將國家核撥給孩童在校學習的補助金額還給他們。
國家杜瑪和聯邦議會去年十二月通過《俄羅斯聯邦教育法》,由普京總統簽署,將自2013月9月1日開始生效。這項法律取代兩項現行基本法《教育法》和《高等暨學士后專業教育法》。文件中規範所有教育階段,從學前、到初等、中等、高等及課外教育。
跨區社會組織「捍衛家庭權利」主席保羅?帕爾菲諾夫在俄羅斯聯邦社會院家庭教育圓桌會議上表示,「現在學校認為學生是自己的資產。學校行政當局和管理機構經常反對孩子選擇在家自學。他們向監護機構抱怨,并以搶走孩子威脅父母。」
帕爾菲諾夫相信,學校反對的原因是不希望喪失國家撥給教育機構規劃教育過程的補助金。帕爾菲諾夫指出,學校獲撥之經費總數和學生人數有關,一位學生一年的補助金額將近10萬盧布。
從1992年起,法律允許家長自行決定小孩的受教方式。在家自學是指孩子在家學習學校的課程。在這種情形下,教育過程由家長自己規劃和進行。家長可能是自己教授所有科目,也可能是聘請老師。學校只有最后評定和中間測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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