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辦昨天發布最新一期自考須知——2007年4月份自考新生攝像補充說明,提醒考生注意攝像事宜。
據悉,首次在合肥報考的考生,12月30日-31日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到合肥市考辦(金寨路322號)進行電子攝像(準考號尾數:雙數30日攝、單數31日攝)。由于本次報考新生較多,特增加一天29號,單雙號考生均可攝像。
該須知提醒考生注意:未攝像的考生將不能參加考試。原為該市老生在報名時作新生報名,不要再來攝像。該市換專業的考生作新生報名,不要再來攝像。該市含三縣的考生只允許使用一個準考證報名、考試,換號報名新號無效。
來源:合肥晚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