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畢業申請時間為:11月27日—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畢業生須提交:(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準考證(新證和老證)(經審核后退還),(3)所有合格證或合格成績單(省外轉入須有安徽省考辦考籍入庫資料,省內轉考需持原籍準考證和合格證),(4)本科畢業生尚需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尚需交驗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申請免試考生需交免試材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生準備好上述材料后先領取《畢業申請校對單》,再登記、初審、上交材料。經審查符合畢業條件的繳納畢業生審定費(20元/人),領取本人《畢業生登記表》。
四、新《畢業生登記表》由A3規格表和A4規格表兩部分組成,A3規格表考生填寫完畢后不必上交市自考辦。
考生務必用黑色鋼筆填寫,否則無效。《畢業申請校對單》含畢業生自然信息、準考證號、各科成績等,請畢業生認真校對,有不符之處,請直接在表上更正即可,但必須提供原始材料備查。
五、考生于07年元月19日后憑發票到自考辦領取畢業證書及A4規格《畢業生登記表》,并將A4規格表作為2、3頁粘貼到A3規格表中。(休息日不辦公。)
(所有復印件必須是A4單面復印紙。)
來源:銅陵市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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