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滋賀縣警察局設置處理校園霸凌專責單位 2013年03月18日 05時訊
滋賀縣警察局鑒于2011年于大津巿發生的巿立國中二年級學生受同學霸凌而自殺的案件,警察局與學校間的聯繫并不充分,決定于新年度起設置「少年健全育成室」,負責處理霸凌等校園重大問題。于警察機關設置處理校園問題的專責單位在日本極為罕見。
該單位將由高階警官擔任室長,編列7名警察,各自負責縣內不同學區,主要聯繫對象為縣內國中。迄目前的經驗顯示,校方通常忌諱與警方單位聯絡,因此新單位未來將私底下主動與各校教師建立管道,蒐集有可能發展為校園霸凌或是校園暴力的線索,在有徵兆的階段即先行與學校洽商,迅速採取支援學校的對策。另外縣警察局正式編制之「少年課」業務中,有關校園霸凌案件中受害學生之心理輔導、以及輔導加害學生更生的人員,也將移撥「少年健全育成室」,以統籌事權。同時為加強縣警察局與縣教育委員會間之溝通管道,將研議新年度開始,于縣教育委員會派駐警官1名。
校園霸凌案件因為容易與少年犯罪掛鉤,日本各縣巿警察局以往將該等業務歸為「少年課」負責,但是「少年課」常忙于竊?、濫用藥物以及未成年賣春等違法行為,無暇顧及校園問題,滋賀縣警察局為解決此問題,以改造組織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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