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農業部公布學校販賣零食飲料規定草案 2013年03月05日 12時訊
繼去年美國農業部15年來第一次大幅修正由聯邦經費提供的營養午餐標準,減少鈉及反式脂肪(trans fats)的含量,提供更多榖類及蔬果選擇,還設定午餐卡路里的上限之后,農業部預計在今年4月將公布另一項重要規定,那就是眾所囑目的針對零食及飲料的規範。
有鑒于美國官方統計顯示18歲以下的青少年,有超過1/3屬于體重過重,美國國會2010年通過的法案(Healthy, Hunger-Free Kids Act)就要求農業部必須在2011年底前,訂定限制學校販賣機或餐飲部可販賣的食品及飲料規定,不過在延宕多時后,農業部終于在日前公布草案,待60天公眾表達意見后,農業部將著手修正,定案版本將可望在秋季新學年度開始實施。
雖然農業部長維沙克(Tom Vilsack)解釋,延后的部份原因是為了給與食品飲料製造商以及學校一些時間來因應調適2012年公布的營養早、午餐規定,不過一些健康專家憂心食品及飲料製造業強大的游說,將會弱化新規定的強度,越晚推出則代表歐巴馬政府的態度越趨謹慎。
贊成政府管制的民間團體表示,規範的目地并不是消滅學校的販賣機,而是改變販賣的東西,例如份量變小、減脂及低糖的食品及飲料。據美國農業部的統計,絕大多數的公立學校都有販賣區,13%的小學、67%的初中及85%的高中設有販賣機,而且依據農業部的調查,已有80%的學區對含糖飲料設限或完全禁止,超過75%的學區對零食也有某種程度的限制或禁止,而且美國半數以上的州也早先聯邦一步,通過法律管制。
農業部提出的新標準包括學校出售的零食熱量必須低于200大卡,小學及初中只能出售純水、低脂牛級或100%的純果汁和蔬菜汁,高中可出售運動飲料,但熱量必須限制在60或75大卡以內,而且初高中所賣飲料容量不得超過12盎司,小學則為8盎司。規定草案全文可點選以下連結:http://www.fns.usda.gov/cga/020113-snack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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