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考委制定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這是我省有史以來出臺的規模最大的涉及多項考試門類的免考新政策。
據悉,省考委此次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22條規定、全國考委《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經研究特制定該項免考暫行規定,旨在加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及課程建設,規范免考成績管理程序。
此次確定的免考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和民辦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肄業生和退學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含在考生),報考自考的,均可按本規定實施免考。
1.學歷課程免考規定
此次將自考課程劃分三類:公共基礎課程,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毛澤東思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以上5門課程為公共政治課)、大學語文、高等數學、物理(工)、計算機應用基礎(理論)、公共英語;專業基礎課;專業課。
(1)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本科或獨立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提供畢業證書即可)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及內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
(2)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專科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提供畢業證書即可)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及內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含跨專業報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應的專業專科課程);
(3)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段專業,可免考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績合格的公共政治課;
(4)自考課程合格成績可在不同專業使用;
(5)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本科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考各專業的考試,可免考同一學歷層次的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和內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學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程;
(6)各類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生報考自考各專業的考試,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相應的公共基礎課程。如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可免“英語”課程;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報考,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理論)”課程。數學專業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專科和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漢語言文學、新聞、文秘等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大學語文”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課程等。
2.非學歷證書免考有新規
(1)全國英語等級考試:
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一)”課程;凡參加PETS三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二)”課程。
(2)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凡獲得NCRE(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下同)一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0018)或《計算機應用技術》(2316)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凡獲得NCRE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可以免考自考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核兩部分);
凡獲得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自考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0342)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凡獲得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自考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2319)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2277)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3)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
獲得自考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考試”各模塊之一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獲得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考試《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4)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
凡獲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初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中級)(課程代碼:4304)”課程的成績;獲“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中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代碼:3301)課程的成績。
另外,自考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學分數,每學分大約相當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課時數18 學時;各類高校不做考試課要求的考查課、選修課、附修課及非學歷教育的培訓、進修等課程均不在免考申請范圍;符合免考條件,辦理了免考手續的課程,相應的被免考課程的實踐性環節考核同時免考(有特別要求的,另行規定)。
3.辦理自考免考流程
參加自學考試,符合課程免考條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當地考辦提出申請,辦理有關課程免考手續。考生最遲應于全部課程考試完畢半年前把免考手續辦妥(考生不得在辦理畢業申報手續的同時,申請辦理免考手續);申請者須填《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申請表》一式三份,上報所在市考辦審核,初審合格者由市考辦集中報省自考辦批準。經批準的免考課程,作為合格成績進入考生電子檔案。
一、免考課程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必須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績后,方可申請免考。
(2)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市自考辦提出免考申請,并攜帶以下材料:準考證、身份證;原畢業學校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或規定可以免考的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按學歷課程免考的應提供原畢業學校的成績證明(應包含:課程名稱、學時或學分、成績),并在所申請免考的課程前加標記。成績證明可以是以下兩種形式:原畢業學校的學籍或成績表復印件,并加蓋原畢業學校或教務處的公章;或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或者是人事檔案中本人原畢業學校的學籍或成績表復印件,并加蓋組織或人事部門的公章;
(3)填寫《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要求字跡要清晰、整潔;專業及學歷層次必須填寫,學歷層次分為:本科、專科;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要填寫準確;免考課程名稱及代碼必須與自考專業開考計劃中的課程名稱及代碼相同。
二、審核批準
(1)初審
①審核申請免考學生的畢業證書原件、等級證書原件、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
②審核申請免考的課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原畢業學校是否屬于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自考專業開考計劃中是否含有所申請免考的課程;免考課程名稱是否與自考專業開考計劃中的課程名稱相同;是否屬于跨專業加考課程;免考課程是否有學時或學分證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條件的等級證書。
經辦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請表》上簽名,市自考辦簽署意見并加蓋市自考辦公章。
(2)組檔
①通過初審的免考材料應包括: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經辦人簽名、市自考辦簽署意見并加蓋市自考辦公章的《免考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有關部門公章的成績證明復印件1份。或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②對通過初審的免考材料,按準考證號順序進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裝入一個檔案袋中并填寫《安徽省高教育自學考試申請免考考生名冊》貼在檔案袋正面。
(3)審批
省考辦每年兩次在畢業審檔時會同各市自考辦及主考院校,對上報的課程免考材料集中會審。凡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績,并通知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理。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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