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的數據顯示,自2002年起,我國出國留學人數每年都突破10萬,2006年達到高峰,各類出國留學人員總數為13.4萬人,其中自費出國留學12.1萬人。隨著留學人員規模的增大,留學服務行業的發展也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但相關法律的缺位和模糊,讓留學中介的監管問題形勢嚴峻——
“非法”活動難以遏制
10月12日,“北京留學服務行業高層研討會”召開,此次研討會由北京市留學服務行業協會主辦,邀請了北京市教委、教育部國際教育司涉外監管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相關部門的領導,以及北京留學中介機構的代表參與,共同探討留學服務行業的發展和面臨的問題,“如何打擊非法及違規經營”成為主要議題。
教育部國際教育司涉外監管處陶洪建處長介紹,至今,教育部共發了留學預警36期,涉及15個國家的56個學校和國內13家中介,其中也包括合法中介。涉及中介的預警原因有“夸大性宣傳,中介提供信息不全面,合同陷阱,非法中介活動”,由此提醒中介遵守法律法規,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北京的合法中介有74家,而從事留學中介活動的機構卻比74家多的多。”與會的留學中介機構代表認為,非法中介不但以不正當的手段瓜分了合法中介的市場,同時其從事的各種違法違規或其他侵害學生權益的服務等活動也影響到了合法中介的聲譽,因此非法中介必須被嚴厲打擊,并且認為,打擊非法中介的活動多年來搞的轟轟烈烈,而非法中介活動不但沒有得到遏制,卻隨著市場的龐大更加囂張,原因是政府的治理力度不夠強,最好是舉報一家查封一家。但在從事打擊非法的過程中,問題卻不這么簡單。
是否非法“無法可依”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人用一個例子說明了他們面臨的問題,學生向其投訴一家中介公司違法經營,但卻要求工商局予以警告,因為如果公司倒閉,自己的權益將會受損。類似的問題使他們投鼠忌器,而關鍵的問題是何為非法,法律并沒有具體規定。
留學服務行業里所說的“非法”,主要有兩種表現,一是非法中介,合法中介須有教育部的資格認定書、“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經營內容的工商營業執照,而非法中介不具備;二是非法中介活動,既包括非法中介從事的留學服務活動,也包括合法中介從事的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的活動。
走向世界留學咨詢中心劉魯軍認為,利用網站從事留學咨詢、中介服務等活動,以合作辦學名義從事留學中介活動,國外院校進入中國招生等形式均為非法中介活動,應予以嚴厲打擊,但消協負責人認為“法無禁止即不違法”,這些形式是否應被判定違法還需法律說話。
留學服務行業協會會長丁紅宇認為,留學服務行業適用的法規多為上個世紀的,相對滯后,他還指出了現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實施細則中存在的矛盾和不足,認為這些規定讓相關行政部門無所適從。
在與會人員的一致要求下,協會決定確立《非法中介與非法中介活動的界定》這一科研議題,并援請法律界人士的幫助。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