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英國學齡前幼兒基礎教育最新改革簡介 2013年02月08日 12時訊
英國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關于從出生到5歲學齡前階段幼兒基礎教育(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簡稱EYFS),根據幼兒及兒童福利之社福團體Action for Children主要負責人Dame Clare Tickell于2011年3月針對2008年工黨政府時代下政策架構所提出之檢討報告(Tickell Review),提出改革計畫。該改革方案自2011年夏天起先于30多處地方政府開始試辦,嗣經諮詢各方意見,自去(2012)年9月起開始于英格蘭全面正式實施。 最新學齡前幼兒基礎教育的法定架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幼兒學習與發展:此部分主要的法令基礎是根據2006年兒童法第39條第一項第一款所授權制定的學齡前幼兒基礎教育學習與發展命令(The 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Amendment) Order 2012 made under Section 39(1)(a) of the Childcare Act 2006);(二)幼兒學習發展之評量;(三)幼兒保護與福利:法令基礎是根據2006年兒童法第39條第一項第二款授權制定的學齡前幼兒基礎教育福利條例(The 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 (Welfare Requirements) Regulations 2012 made under Section 39(1)(b) of the Childcare Act 2006)。該架構為學齡前幼兒基礎教育設立標準,以確保教育提供者提供幼兒健康安全的學習環境,并協助幼兒預備好將來就學所需的知識與能力。 本次改革重點主要如下:(一)減少原本繁重的文書工作,避免官僚。(二)加強家長和教育專業人士之間的伙伴關係。(三)在幼兒的學習發展方面,強化三個主要領域和四個具體領域之學習,為將來入學預作準備。主要領域涵蓋幼兒(1)個人、社會與情緒發展、(2)溝通與語言與(3)身體發展;具體領域則包括幼兒識字、數學、認識世界、藝術表達與設計的關鍵能力與知識,此部分的能力要求與國家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接軌,特別是識字與數學。(四)教育提供者應致力于保持教學與游戲的平衡,以及由幼兒主導的游戲和由成人導引的游戲間之平衡。(五)教育提供者面對幼兒母語非英語的情況,應採取合理步驟協助,包括評鑒幼兒的英語能力。(六)有關學齡前教育目標和評量,由原本的69項目標、117點積分簡化為17項目標。幼兒五歲時,教師對于每項目標,評鑒兒童達到預期標準、超過標準,或是遠低于預期標準。該評鑒報告應提供給每位幼兒,并連同一份關于幼兒學習特性的簡要報告,交給一年級老師。
學校名稱: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所在位置:英國,London學校設置類型:創建時間:1916年學歷:本科 專科 研究生 網絡課程 預科 學校性質:學生人數:4525人院校地址:8359
(七)新增必要的進展檢查:幼兒二至三歲期間,教育提供者應檢查確認幼兒的發展進度,并作成簡短摘要包括描述幼兒已達成的發展、須強化之領域以及教育提供者將如何應對相關發展議題,提供給家長及照護人員,俾早期治療之進行。(八)有關幼兒的福利要求,更加強調對幼兒安全的保護,包括:當幼兒周圍成人行為出現虐待或忽視警訊時,照護者的通報義務;應將手機與相機之使用納入幼兒保護政策與處理程序;教育提供者應提供員工相關必要的教育訓練及輔導;強化登記有案的保姆之職前必要訓練。然而有關管理者員工的刑事紀錄資訊揭露,過去原由綜理教育與兒童服務的政府機關Ofsted(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簡稱Ofsted)取得審核,如今簡化由教育提供者負責取得審核。而有關教育場所、器材、環境安全的風險評估,如今也交由教育提供者自行決定是否須留有書面紀錄。資料
學校名稱: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所在位置:英國,London學校設置類型:創建時間:1916年學歷:本科 專科 研究生 網絡課程 預科 學校性質:學生人數:4525人院校地址:8359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