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早期語言運用有助于幼兒情緒表達 2013年01月12日 03時訊
最新的研究顯示,富有流暢語言表達能力的2歲幼兒,成長到4歲時,會比其他同齡兒童顯出較少的憤怒情緒,也就是更容易表達自身情緒。
過去已經有一些研究顯示,幼兒語言能力以及憤怒管理的關聯。而這項最新研究是針對120名18個月的幼兒,連續追蹤至4歲。研究人員持續測試這批幼兒的語言能力發展,同時也測試小孩處理挫折感的能力。其中一個測試是讓幼兒等待8分鐘才能拆開禮物,這段時間媽媽并不在幼兒身旁而是在忙家務。
研究有兩個發現:首先,語言能力越好的幼兒,在這種焦慮等待的情況下,可以正確的向父母尋求協助,例如說詢問媽媽是否完成家務等。其次,幼兒也可以運用語言能力來減緩紓解自己的情緒,例如自己數時間來度過漫長等待。
主持這項研究的賓州州立大學教授Pamela Cole表示,發展較好的語言能力能幫助幼兒正確的表達感情,這比情緒化憤怒的表達需求來得好,有些受限于語言能力較弱的幼兒還會讓自己陷入無情等待的夸大痛苦想像中。
這份研究刊登在12月份的專業期刊「Chil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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