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舊金山12月6日電 當地時間12月6日,美國華盛頓州金恩郡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中國留學生徐義淳超速駕車釀致命事故一案,徐義淳否認檢察官的6項指控。
據金恩郡檢察官辦公室消息,今年11月10日下午,19歲的南普吉灣社區大學學生徐義淳駕車在時速限制30英里的得梅因社區高速行駛,行至交叉路口時未在需要停車的標志牌前停下,撞上25歲女子布蘭達?戈麥斯?扎帕塔駕駛的車子,造成該女重傷,19日死亡。
被撞車輛里的其余4名家庭成員年齡都不超過17歲,他們一起去參加生日聚會。3人頭部或四肢受重傷,1人軟組織輕傷。
徐義淳車內也有4名女學生,包括徐義淳在內4人不同程度受傷,送院治療后都無大礙。
徐義淳被警方逮捕收監。金恩郡檢察官14日控其6項罪行,包括1項駕車謀殺罪,3項駕車攻擊罪和兩項疏忽危害安全罪。
法庭文件顯示,徐義淳沒有美國駕駛執照,他剛買4天的車子也沒有保險。
法庭擔心徐義淳棄保逃逸,將最初的50萬美元保釋金提高至200萬美元。
12月6日,此案在華盛頓州金恩郡高等法院位于肯特市的區域司法中心首次開庭。徐義淳對所有指控拒不認罪。他的代理律師斯科特?雷斯特要求主審法官瑪麗?羅伯特禁止媒體拍攝,被拒絕。
當地電視臺KIRO7報道稱,死亡女子扎帕塔生前曾登記器官捐贈。在她離世數小時后,心臟被移植給一位24歲的女子瑪麗?馬修斯。她的腎臟和肝臟也都捐獻給需要者。
死者的母親和未婚夫等親屬出庭旁聽。徐義淳的父母在案發后趕到華盛頓州,但6日當天均未出現。
法庭將于本月18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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