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日本司法預備試驗合格人數較去年增加1倍 2012年11月16日 12時訊
日本法務省于本(11)月8日公布司法預備試驗的合格者名單。今年度共計7,183人報考,其中219人合格,比去年首次試驗的合格人數約增加1倍,合格率為3.0%。是項司法預備試驗合格者與法科大學院(Law School)修了者同具有參加司法考試的資格,可于5年內報考3次司法考試。
在司法制度改革之后的法曹(編按:指「法官」、「律師」、「檢察官」三者)養成制度中,原則上必須在法科大學院修完2~3年法律知識及相關教養課程之后才可參加司法考試,考試合格者才能取得律師、法官等司法從事人員資格。而司法預備試驗則是針對因為經濟因素無法就讀法科大學院者所設立的變通方式,實際上并沒有限制報考者資格。
今年度司法預備考試合格者中大學在學生有69人、法科大學院在學生有61人,兩者合計約占合格者的6成。由于參加司法預備試驗一途較就讀法科大學院方式節省學費和時間,因此日益受到歡迎。若報考者與合格者名額持續增加,則有可能動搖到現行的法科大學院制度。
依照法律規定,司法預備試驗的合格條件為「具備法科大學院修了者同等學識」。但本年度司法試驗合格者中,法科大學院修了者占2,044人,惟合格率僅占24.6%,以通過司法預備考試資格報考的合格者有58人,合格率卻高達68.2%。
專營指導參加司法考試的補習班「伊藤塾」(東京)表示,目前該補習班中同時準備司法預備試驗以及法科大學院入學試驗的課程相當受到歡迎。另一方面,法科大學院協會事務局局長暨明治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中山幸二指出,「當初是為了改變過去以背誦為主的舊考試方式才改制為現行的法科大學院制度,倘若司法預備考試反而逐漸成為主流,那幺將又陷于只是培養出善于考試的人才。司法預備試驗應該要設下報考者應具大學畢業學歷及報考年齡限制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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