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10日,考生可持相關證件到原辦理畢業手續的報名站領取畢業證。領取畢業證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本人憑準考證和《畢業生電子注冊信息確認單》領取畢業證,代領人還須簽上代領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請確認省招辦及主考學校印章是否齊全,發現遺漏請立即上交補章。
3、《思想品德鑒定表》作為畢業生檔案材料之一,與《畢業生登記表》一并交本人單位或人事代理部門。
4、提出申請畢業但未通過審查的考生請到辦理地點查閱相關名單。
5、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請與主考院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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