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上半年開始,網上申請畢業時,在線查驗原學歷證書后向考生反饋結果。考生應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在受理時一并提交。考生所提交的各種材料將在畢業審定期間審批,凡提供偽造材料、材料有涂改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本次不予畢業。
一、在線查驗通過
需提交與填報信息一致的原學歷證書復印件。
二、未查詢到注冊信息
需提交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原學歷證書上姓名為曾用名的,須同時提交標明曾用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標明曾用名的戶籍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點擊查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關說明].
三、證書注冊出生日期與考生考籍出生日期不符
按不同情況分別提交證明材料:
(一)原學歷證書注冊的出生日期有誤的(含未注冊出生日期)
原學歷證書標明正確出生日期(含身份證號)的,提交與填報信息一致的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原學歷證書未標明出生日期或標明的出生日期有誤的,提交與填報信息一致的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材料(如畢業生登記表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生在取得原學歷證書后,身份證號碼變更的
提交與填報信息一致的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帶有變更前信息的畢業材料(如畢業生登記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縣級公安機關署章的、公安部統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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