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歐盟文教系列報導之十四-歐洲義務教育提早學習外語年齡 2012年10月12日 12時訊
歐洲學習外國語的年齡又提早了,以比利時德語區3歲為最多,而英語為最受學生歡迎的外國語。這是歐盟執委會9月公布的歐洲學校學習語言概況報告,內容涵括歐盟27個會員國及挪威、冰島等5國,計32國。
這篇報告指出,歐洲學校一般6-9歲開始教授外國語,而比利時德語區更早在學齡前的3歲就開始。事實上,許多歐洲國家近年來紛紛提早教授外國語;但學習年齡雖然提早,學習外語的總時數卻沒有顯著增加。
而英文自2004/5年起便是最受學生歡迎的外國語,小學生尤然。2009/10年將近73%小學生研習英文;至于中學高達90%;高職也有74.9%。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俄語受歡迎的程度依序列英語之后。東歐地區以俄語為最受歡迎。值得注意的是,少于5%的學生研修其他的歐洲語言。
學生們選擇外國語的主要動機是考量語言的實用性。如英文,就是因為學生認為對未來受教、就職助益為大。而到當地國家旅游,是學生選擇外國語的第二關鍵因素。
大多數歐洲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都要求學生學習至少2種外國語一年以上,而以盧森堡、冰島和列支敦士登則要求至少4種外國語,相反的,蘇格蘭是歐洲惟一不要求學生學習外國語的地區。學生中學畢業,第一外國語平均可達歐洲共同語文架構(CEFR)B1-B2程度,第二外國語則為A2-B1程度。
大多數國家并不要求學校語言教師赴該語言國研習,依歐盟所作調查,平均有53.8%的老師在該語言國研習一個月以上,只是這數字的差異甚大,在西班牙為79.7%,但愛沙尼亞只有11%。目前只有少數國家規定語言教師養成階段須至該語言國研習。而引進外國教師的措施也不普遍,不到10%的學生曾受教于母語國的教師。
歐盟教育、文化、視聽及青年執委Androulla Vassiliou女士表示,多語及多元文化是歐盟的重要資產。學習語言可以促進人與國家間的溝通,增進跨境移動及移民融合。V主委對于歐洲青年人學習語言熱誠,至表欣慰;但也提醒他們,將眼界放在不為普羅大眾所學習的其他歐洲語言,相信必能體認歐洲語言多樣化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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